序号 |
项目 |
招租说明 |
01 |
出租人 |
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|
02 |
所在区域/场地概况 |
1.百万庄园 F4-8号商铺,该商铺为毛坯房,通水、通电。 2.诸葛小区综合楼共6层,按区域或整栋出租,已通水、通电、通路,建筑物外立面已做翻新装修。 3.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6项单间,已通水、通电。 4.抚仙路商铺、桂山路商铺,已通水、通电、通路,建筑物外立面已做简单装修。 5.百万庄园活动中心部分区域、山水佳园湖畔活动中心部分区域。 6.开发区D区单元房1套,江川大街生活区单元房1套,诸葛小区单元房2套,开发区F区单元房1套,均已通水、通电,全新装修且带全新家具。 7.天利公司仓库、江川车库二楼2项单间。 详见附件: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铺(房屋)招租明细表 |
03 |
出租期限 |
百万庄园F4-8号商铺、百万庄园活动中心部分区域、山水佳园湖畔活动中心部分区域1年起租,租期不超过2年,诸葛小区综合楼整幢租赁1-10年,其余区域1年起租,租期不超过5年。 |
04 |
装修限制 |
1.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、损坏房屋主体结构,影响房屋安全。 2.承租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法规(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)。 3.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,经出租人同意后,承租人方可施工。 4.合同期满后,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。 |
05 |
招租形式 |
采用公开招租(现场竞价,价高者得的方式)。 |
06 |
报名要求 |
1.自然人、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竞价。 2.法人、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已登记办理“三证合一”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)原件和复印件;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原件和复印件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 |
07 |
联系电话 |
联系人:滕女士,联系电话:0877-2965024、13988467209。 联系人:任女士,联系电话:0877-2966025、13608776239。 |
08 |
报名时间、地点 |
自2025年2月7日起至2025年4月6日止。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,若有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即为从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;招租公告发布满1个月后,若有意向承租人报名的,可直接确定意向承租人。 报名地点: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 |
09 |
现场查勘 |
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|
10 |
现场竞价时间 |
另行通知 |
11 |
竞价地点 |
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,现场竞价。 |
12 |
合同签订 |
1. 只有一人报名参加报价,于报价当日签订合同; 2. 有两个及以上报名人参加竞价,最终价高者得,并由我公司现场发出《成交通知书》,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(承租人逾期不来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,将取消承租人资格)。 |
13 |
费用支付方式 |
银行缴纳或转账支付 |
14 |
其它 |
1.本次竞价只包含租金,除租金外,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: (1)物管费、垃圾清运费、化粪池清掏费详见《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铺(房屋)招租明细表》(附件); (2)水费、电费按实际用量依照供水、供电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情况自行缴纳,鉴于无独立水表、电表,需由我公司收缴水、电费的情况,则水费上浮9%,电费上浮13%的手续费(具体费用缴纳以合同约定为准); (3)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应单位缴纳。 2.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: (1)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,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; (2)承租人经营范围超过限制的; (3)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; (4)其他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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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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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铺 (房屋)招租明细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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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建筑名称 |
实物现状 |
建筑面积 |
此次对外招租起竞价(年/元) |
出租用途 |
租金 上浮率 |
物管费 |
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|
备注 |
1 |
百万庄园活动中心二层(舞蹈室) |
单间 简装 |
245.41 |
23854.00 |
仅用于除餐饮(饭店、快餐店等程度相当的餐饮项目)、娱乐(KTV、酒吧、活动中心等狭义范围)以外,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。 |
无 |
物管费:2元/平方/月,由承租人向我公司缴纳。 |
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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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该场所位于小区内,承租户在经营时应针对小区业主给予特定优惠。 |
2 |
百万庄园活动中心 一楼 |
单间 简装 |
46.51 |
552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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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湖畔活动中心负二楼(原办公室) |
单间 简装 |
42.15 |
3641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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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百万庄园F4-8号商铺 |
单间 简装 |
184.43 |
37845.00 |
无 |
物管费:4426.80元/年,由承租人向我公司缴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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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天利公司仓库 |
单间 简装 |
101.67 |
4392.00 |
可用于堆放物品,但不得存放危险物品。 |
无 |
由租户自行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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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江川车库二楼201 |
单间 简装 |
16.93 |
15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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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江川车库二楼203 |
单间 简装 |
16.93 |
15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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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江川大街生活区05-6-2 |
单元房 精装 |
70.09 |
6729.00 |
只能用于日常居住,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。 |
无 |
64元/月/套,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。 |
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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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诸葛小区Z-09-6-5 |
单元房 精装 |
80.34 |
7713.00 |
66.2元/月/套,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。 |
垃圾清运费:8元/月/户,由我公司代收代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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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诸葛小区Z-19-6-3 |
单元房 精装 |
91.2 |
8755.00 |
69.5元/月/套,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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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开发区D-06-6-6 |
单元房 精装 |
92.72 |
11126.00 |
69.5元/月/套,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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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抚仙路18-14号 |
临街商铺 简装 |
25.31 |
6378.00 |
仅用于除餐饮(饭店、快餐店等程度相当的餐饮项目)、娱乐(KTV、酒吧、活动中心等狭义范围)以外,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。 |
无 |
由租户自行管理 |
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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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抚仙路18-11号 |
临街商铺 简装 |
17.62 |
444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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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抚仙路18-13号 |
临街商铺 简装 |
35.99 |
9069.00 |
仅用于除餐饮(饭店、快餐店等程度相当的餐饮项目)、娱乐(KTV、酒吧、活动中心等狭义范围)以外,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。 |
无 |
由租户自行管理 |
1.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2.清掏费:600元/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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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抚仙路18-36号 |
临街商铺 简装 |
53.84 |
12211.00 |
1.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2.清掏费:600元/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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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桂山路40-4号 |
临街商铺 简装 |
81.98 |
54008.00 |
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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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(213) |
单间 简装 |
130.9 |
9268.00 |
可用于堆放物品,但不得存放危险物品。 |
1.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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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(201-1) |
单间 简装 |
134.81 |
954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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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(202-1) |
单间 简装 |
34.72 |
25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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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(203-1) |
单间 简装 |
214.59 |
1493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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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(207) |
单间 简装 |
37.88 |
3281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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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(209) |
单间 简装 |
35.01 |
3033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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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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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葛小区综合楼 (一层) |
综合楼 简装 |
511.01 |
55334.00 |
仅用于除娱乐(KTV、酒吧、会所等狭义范围)以外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。 |
次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% |
由租户自行管理 |
1.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。2.水电费:按实际用量根据供水、供电部门提供的费用向我公司缴纳。 3.若进入小区停车需交纳停车费,按《诸葛小区停车收费标准》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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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葛小区综合楼 (二层至六层) |
2291.6 |
137128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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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
整幢租赁合计 |
245.41 |
192462.00 |
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2月7日